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
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
编制依据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(事)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(发改气候[2014]63号)》、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文件,遵照国家印发的三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中的相关指南,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核算了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。
报告主体基本信息
基本信息一览
表 2-1报告主体基本信息
企业名称 | 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开业(成立)时间 | 2006-06 |
组织机构代码 | 790157992 | 社会信用代码 | 91152900790157992N |
隶属关系 | 县级以下 | 登记注册类型 |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|
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| 2612 | 是否碳交易企业 | 是 |
主行业 | 化工 | 联系人固定电话 | 0483-8185861 |
法定代表人 | 王金达 | 直报工作联系人 | 党首飞 |
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 | 13911522626 | 联系人手机号码 | 15754996060 |
法定代表人邮箱 | ruidataifeng@163.com | 联系人邮箱 | ruidataifeng@163.com |
单位注册地址 |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|
经营地址信息 |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|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|
产值 | 82674万元 | 工业增加值 | 16330万元 |
建筑面积 | 15.5万平方米 |
产品详情 | 氢氧化钾产量(产品代码:2612):116335吨 |
报告年度能源消费情况 | 能源品种 | 能源消费实物量 | 单位 | 备注 |
柴油 | 39.48 | 吨 | 燃料燃烧 |
电力(华北地区电网) | 21748 | 兆瓦时 | 净购入电力 |
蒸汽 | 363749.48 | 吉焦 | 净购入热力 |
组织结构描述
图 2-1组织结构图
工艺流程简介
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艺流程图及说明
图2-2工艺流程图
核算单元划分及排放源识别
报告主体识别了柴油、电力(华北地区电网)、蒸汽(热力)等3个识别项。具体核算边界如下所示。
图3‑1核算边界
温室气体排放量
在核算单元划分、碳源流及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,报告主体核算并报告了各核算单元的温室气体排放量)以及其下各排放源的排放量,报告主体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如下
表 4-1化工企业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数据表
报告主体名称: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年度:2021 |
序号 | 燃料品种 | 活动数据 | 排放因子 | CO2排放量 (吨) |
|
| 燃烧量 (吨) | 低位发热量 (吉焦/吨) | 单位热值含碳量 (吨/吉焦) | 碳氧化率 (百分比(%)) |
|
1 | 柴油 | 39.48 | 43.33 | 0.0202 | 98.0 | 124.16 |
合计 | 124.16 |
表 4-2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数据表
报告主体名称: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年度:2021 |
类型 | 净购入量 | CO2排放因子 (吨/兆瓦时) | CO2排放量 (吨CO2) |
| 净购入量 (兆瓦时) | 购入量 (兆瓦时) |
|
|
电力(华北地区电网) | 217480 | 217480 | 0.8843 | 192317.56 |
合计 | 192317.56 |
表 4-3净购入热力隐含的排放数据表
报告主体名称: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年度:2021 |
类型 | 净购入量 | CO2排放因子 (吨/吉焦) | CO2排放量 (吨CO2) |
| 净购入量 (吉焦) | 购入量 (吉焦) |
|
|
热力(蒸汽) | 363749.48 | 363749.48 | 0.11 | 40012.44 |
合计 | 40012.44 |
汇总表
表 4-1报告主体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
报告主体名称:内蒙古瑞达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| 年度:2021 |
源类别 | 气体 | 排放量小计(t) | 温室气体排放量(tCO2e) |
燃料燃烧排放 | 124.16 |
化工企业固定源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| CO2 | / | / |
化工企业移动源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| CO2 | 124.16 | 124.16 |
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排放 | 232330 |
净购入电力隐含的排放 | CO2 | 192317.56 | 192317.56 |
净购入热力隐含的排放 | CO2 | 40012.44 | 40012.44 |
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| 不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| 124.16 |
包括净购入电力和热力 | 232454 |
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来源
结合各排放源已识别的活动水平数据来源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,以及企业已备案(如有)的监测计划,企业活动水平及排放因子数据来源一览表见附录。
其它希望说明的情况
主管部门要求企业报告的其他情况:
无。
上一年第三方核查报告所提出的改进计划:
无。
企业希望表达的相关诉求:
无。
对指南或核算方法的修改建议:
无。
真实性声明
本报告真实、可靠。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,报告主体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